党的六大决议和对内蒙古的工作方针

发布时间:2023-09-25 10:31 阅读数:14

大革命失败后,党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但革命形势依然处于低潮。由于当时的党还处于幼年阶段,政治上还不成熟,对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前途等重大问题,党内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论。因此,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已刻不容缓。由于国内白色恐怖异常严重,中共中央报请共产国际同意后,决定党的六大在苏联莫斯科召开。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苏联莫斯科近郊举行。大会科学分析了中国社会的性质,明确指出,中国仍然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革命现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当前中国的政治形势是处于两个革命高潮之间,第一个革命浪潮已经过去,而新的浪潮还没有来到;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准备起义,而不是立即举行全国性的起义。大会提出把中心工作从千方百计地组织暴动转到从事艰苦的群众工作,要反对“左”右两种错误倾向。这是党的工作方针的一次重要转变。

党的六大通过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提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问题(北部之蒙古,回族,满洲,高丽人,福建之台湾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对于革命有重大的意义,特委托中央委员会于第七次大会之前,准备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会时列入议事日程并加入党纲。”党的六大以后,中共顺直省委认真落实这个决议,非常重视对内蒙古地区革命运动的研究和领导。在内蒙古地区党组织和中共顺直省委往来的一系列文件中,对内蒙古的社会经济和阶级剥削、土地问题和蒙汉关系、内蒙古的民族问题和革命运动、内蒙古革命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对内蒙古革命运动的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内蒙古地区的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六大精神,恢复和重建党的组织机构,领导开展群众斗争,革命运动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党的六大闭幕后,中共中央对内蒙古地区的工作继续提出一系列指导方针。1928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在《致内蒙特支指示信》中指出:“特支的工作在目前,一是登记各地党员,照六次大会组织决议及中央组织通告建立布尔塞维克化的支部,必须有能在民众中起核心作用的支部才能夺取群众。二是努力的全体动员到群众中去,领导工农牧的日常经济斗争并扩大党的宣传以团结广大民众到党的周围。 正是全国党的中心任务而在内蒙尤为重要,望遵照六大决议及中央各种通告所指示的路线,努力执行”。1929年2月中共中央在《给蒙委的信》中,针对内蒙古民族问题提出:“蒙汉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取消王公贵族一切特权,取消奴隶制;没收一切王公地主的土地牲畜,归牧民自牧,农民自耕;取消一切政府军阀王公贵族的捐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1930年11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内蒙工作计划大纲》,“确认内蒙革命的动力是工人和农民(雇农,贫农,中农 ),牧民,奴隶(以及兵士)。革命的对象是王公,军阀,地主,资本家和帝国主义。这一革命的任务是完成内蒙劳动群众一一特别是蒙人一一的解放,铲除封建制度,实行土地革命,赶走帝国主义,推翻王公军阀国民党政权”。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瑞金举行,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在苏维埃政权范围内,不分民族和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大会发表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告国内少数民族书》,作出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分析了中国民族问题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少数民族遭受压迫的现状,指出少数民族人民不只受帝国主义和中国军阀地主资本家的压迫剥削,而且还受民族内部统治阶级的压迫;少数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往往是帝国主义、中国军阀、地主、资本家剥削压迫少数民族劳苦群众的工具。《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庄严声明“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而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提倡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各民族联合起来共求解放。这个决议案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解答了当时民族关系的核心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指导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族问题认识的深化和进步。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对国内民族问题的认识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革命的现实任务,不仅对国内民族问题作了科学分析,提出了指导国内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并且列人中共中央决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这对国内少数民族包括蒙古民族的解放运动和革命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1934年初,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专门阐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政策。他在报告中指出:“争取一切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环绕于苏维埃的周围,增加反帝国主义与反国民党的革命力量,是苏维埃民族政策的出发点。”他对中国民族问题作了科学的分析:“国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如蒙古人、西藏人、高丽人、安南人、苗人、黎人等等,历来都受着中国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自己内部的统治阶级,如王公、活佛、喇嘛、土司等与中国国民党军阀相结合,使这些民族中的广大劳苦民众遭受更加利害的压迫与剥削。或者他们(如西藏、新疆、内蒙)直接投降于帝国主义,引导帝国主义迅速的殖民地化这些区域,更进一步的掠夺劳动民众。这是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毛泽东十分精辟地指出:“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了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民族的压迫。然而这只有中国苏维埃政权的彻底胜利才有可能,赞助中国苏维埃政权取得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同样是各个少数民族的责任。”毛泽东不仅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质,少数民族的解放与全国革命的关系以及民族解放的途径等重大问题作了透彻的分析,并且满怀信心地认为,共同的革命利益能够使各民族劳动民众真诚地结合起来。

毛泽东对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科学分析和精辟论断,表明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实现民族团结,对待民族问题的态度与国民党反动派的压迫政策具有本质区别。

党的六大以后,内蒙古地区党组织不断恢复与重建,在艰难困苦中承担起执行党的路线方针、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任,把党在内蒙古地区的革命事业持续推向前进。